11月7日,记者从经济和信息化厅获悉,近日,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教育厅、科技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推进创新医疗器械融合应用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临床需求,提升医疗器械的性能水平,促进医疗器械的“研发设计—临床评估—试点应用—迭代升级—辐射推广”全链条创新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四川省创新医疗器械融合应用试点由1家本省医疗机构和1家省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联合牵头,N家医疗机构、院校、研究单位、配套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等共同组成“1+1+N”联合体共同申报。其中,要求牵头医疗机构三级甲等,且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依托)单位之一,生产企业为本省注册企业,有固定的生产和研发场所、专职研发团队、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5%等。
《实施方案》明确,对获批联合试点单位,将优先支持建设省级医企联合实验室、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荐申报国家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等。此外,加强对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的试点器械、重点器械创新研发与应用效果突出的企业、参与应用试点的医疗机构的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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