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家〈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细化举措清单》。根据《清单》内容,四川将实施城乡居民增收促进、消费能力保障支持等行动,共30项重点任务103条细化落实举措,全方位营造敢消费、愿消费、放心舒心消费的环境。
《清单》将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放在第一位,包括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扎实解决拖欠账款问题。例如,将研究制定四川省失业保险新一轮援企稳岗政策;科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在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方面,将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强化教育支撑、提高医疗养老保障能力、保障重点群体基本生活。例如,将研究起草四川育儿补贴实施方案;从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提高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并将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按规定适时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适时提高全省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补助标准。
四川将开展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包括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扩大文体旅游消费、推动冰雪消费、发展入境消费、稳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等。例如,支持开展多种模式老年助餐服务;支持利用公办幼儿园相对富余资源改扩建一批托班;实施养老机构分类改革,制定普惠型养老机构认定办法;制定四川省观光旅游三年行动方案;引导培育冰雪主题的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等。
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方面,将实施包括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延伸汽车消费链条等。
在消费品质提升行动方面,将实施包括强化消费品牌引领、支持新型消费加快发展、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等重点任务。在消费环境改善提升行动方面,将实施保障休息休假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完善城乡消费设施等重点任务。在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方面,将实施有序减少消费限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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