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记者从四川医保积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医保局指导各地在职工和居民医保中都建立起定额支付的产前检查费报销机制,在已经备案的12个市州中,职工的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最高的可达1000元,居民最高的可达700元。
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李睿在发布会上介绍,既往全省各地的政策中,大都没有对职工单独报销产前检查费,除成都外,各地也都没有设置居民产前检查费报销政策。此次政策调整中,省医保局指导各地在职工和居民医保中都建立起定额支付的产前检查费报销机制,是生育医疗保障要素的进一步完善,更好发挥医保的支撑功能。
同时,四川也根据《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明确的产前检查项目对相关费用进行测算,设定了产前检查费报销最高标准,在已经备案的12个市州中,职工的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最高的可达1000元,居民最高的可达700元,各地也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提升产前检查费报销水平。
李睿透露,下一步,四川还将按照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安排,根据各地的医保基金可支撑情况,推动全省统一生育医疗费用政策逐步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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