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山东济南一房企被罚44万元。
4月30日,绿地北展济南置业有限公司在对某单位团购促销中发放载有“济南市政府将搬迁至先行区”不实信息的宣传材料。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近日,该公司被处以44万元的行政罚款。
最近一两年,“济南市政府将搬迁至先行区”的信息,一直都是网络传闻,从来没有任何正式“官宣”。在这种情况下,这家房企将其作为楼盘的宣传资料,显然是不合适的,也确实构成了虚假宣传。
很多人或许会疑惑,这种找不到确切官方消息源的信息,不能作为宣传依据,难道不是常识吗?相关房企会不知道?房企对这种“虚假宣传”乐此不疲,只是把传闻当成可以利用的工具。
将没有事实支撑的模棱两可的信息,释放给购房者和社会,是开发商惯用的宣传套路。外部因素方面,开发商的宣传点主要聚焦这几个方面:第一,政府搬迁甚至是区划变动;第二,高新产业、知名大型商业综合体、优质教育资源入驻板块;第三,高铁、地铁、高架路等交通方面的规划;第四,楼盘周边重大不利因素的消失,比如化工厂、垃圾场搬迁等;第五,将还没定的学区,视为“囊中之物”。
当然,楼盘内部情况的虚假宣传,也不在少数。比如,交付实体房和样板房不符;小区交付后内部配套,与前期的宣传或者沙盘展现不符;精装修的材料使用,和前期宣传不符;宣传时称业主可以自由去顶楼,但交房后却发现不行等。
正因为这些方面事关相关楼盘的现实价值,比如能不能卖完,甚至能不能热销等,相关房企才会绞尽脑汁蹭外部因素的热度,或者想方设法“修饰”楼盘内部情况。在房企眼里,事情真假不重要,只要有购房者买账就行。
除了房企本身的主观原因,相关虚假宣传的出现,也离不开相关楼盘在管理和规范层面的工作不到位。现实中,很多楼盘的宣传口径都不统一,比如在某些宣传信息上,开发商和销售团队的说法不一;不同的销售人员,对同一事情说法可能也不一样;有的楼盘还会引入二手房中介团队,使得楼盘在宣传上更加混乱。
房企或者具体楼盘套路不断的虚假宣传,再加上自媒体的炒作,确实很容易以假乱真。由于现在多为期房,对于营销宣传无法及时验证。在这种背景下,购房者容易被套路也就不难理解。
所以,监管层面必须加大处罚力度,而不仅是“隔墙扔砖式”惩戒,真正提高违法成本,缩小虚假宣传的空间。
同时,不能总是“事后诸葛亮”。在楼盘前期的营销宣传中,相关部门也应该及时介入,并引导购房者强化防范意识、证据意识。当然,整个房地产行业,也需要基本的行业规范,要有“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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