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印发《关于推行商品房销售管理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销售现场的信息公示内容,通过实施销售管理清单制度,实现销售过程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销售管理清单
通知明确,销售管理清单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资质文件,在售商品房规划、施工相应文件,预售许可证、预售方案,商品房销售管理法律法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可售房源及一房一价表信息(非住宅项目可不公示),毛坯/全装修房交付标准,商品房配套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房屋不利因素信息等。
其中,房屋不利因素信息内容包括销售服务确认书、项目监督投诉方式、教育设施不确定信息、红线内不利因素、商品房公共区域差异以及标准户型和非标准户型差异公示、车位特别告知书等。
对于如何保证公示的信息真实,通知强调要加强现场销售信息公示的监管力度。各开发企业需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按照统一规范的模板集中公示销售管理清单,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将开展常态化巡查和不定期抽查、暗访,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企业,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一系列严厉措施,包括书面警示、约谈企业负责人、公开曝光、暂停网签备案、记入信用档案等,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另外,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要求立即行动起来,逐步完善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内容,确保销售管理清单制度的顺利实施。
接连出台稳楼市措施
今年以来,长沙接连出台多项重磅楼市新政。例如,全面取消限购、推出“以旧换新”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鼓励房企“7天无理由退定”。
近期,长沙出台政策允许公寓等类住宅商品房调整为住宅。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公寓等类住宅商品房调整为住宅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长沙市辖区范围内,将暂停新的公寓等类住宅项目规划审批;已完成项目总平面图审批,但开发、去化存在困难的公寓等类住宅商品房,在确保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经论证可行后可依规依程序调整为住宅。
在此之前,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支持居民购买改善住房的通知》,全市范围内“以旧换新”购买新房的,可按照“认房不认贷”政策,享受首套房首付比和按揭利率优惠;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原有基础上上调最高贷款额度;同时不再审查购房者资格条件。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长沙将公积金额度提高至8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
房贷利率方面,长沙落地“5.17”房贷政策,首套房贷利率降至3.45%,二套房贷利率降至3.65%。同时取消房贷利率下限。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降低贷款比例方面,长沙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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