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杭州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拟面向部分城区公开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据杭州安居集团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杭州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通告》,征集期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征集范围为杭州市上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八个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含自持商品住房)项目。
根据《征集通告》,征集房源条件要求一是位置合适。收购的房源应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优先考虑轨道交通站点和商业商务区、产业园区、校区、院区(医院)周边项目,满足一定车位配比。
二是面积合适。收购后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含人才租赁住房)的,房源以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户型面积大的房源按间出租或依法依规改造为小户型的,可放宽面积标准;收购后用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性质应为住宅,面积以不超过125平方米的户型为主。
三是相对集中。收购房源原则上要独立成栋(幢)成单元,其中收购非住宅房源的,要可封闭管理,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四是手续齐全。拟收购项目须房源权属清晰,四证齐全,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此次征集,实施收购的主体为杭州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杭州市安居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安居宁巢投资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收购价格方面,以同地段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收购价格参考上限确定后,由实施主体结合房源品质、同地段租金收入或配售价格,并结合各项经营成本费用,综合考虑确定收购价格。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观察到,近期,杭州还出台了一系列稳楼市新政。
10月9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提到,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30万元,保底额度提高到20万元;购买经认定为绿色低碳建筑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以旧换新”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按首套房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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