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佳)当前正值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阶段,为加强各类食堂管理,保障就餐人员身体健康,2月2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堂就餐管理工作发布提示。
重要提示
1 严禁无证经营和对外开放
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堂严禁无证经营,严禁承接宴席和对外开放。
2 严格管理责任
要在当地卫健、疾控部门指导下落实食堂卫生防疫各项要求。卫健、疾控部门提出禁止或暂缓供餐的单位食堂,要坚决停止供餐。
3 坚持进货查验制度
禁止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4 严格加工操作规程
做好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肉禽类食品需烧熟煮透,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C。从业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上岗,且及时更换口罩。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
5 严格消毒保洁制度
确保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后使用,每天对保洁设施和就餐场所进行消毒,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空气流通。
6 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要通过晨检等手段做好厨房操作人员和就餐人员摸排工作,发现有武汉旅居、接触史人员以及发热、咳嗽、无力等症状人员立即上报并隔离。
7 严格洗手消毒制度
从业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等暂时离开返岗前,均要采用六步洗手法清洁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消毒物质,在显著位置提醒职工就餐前洗手。
8 倡导轮流和分散就餐
有条件的食堂可采用轮流或分散的方式就餐,避免集中用餐发生交叉感染。倡导自带餐具,分散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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