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在线成都7月10日讯 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工作人员,以“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资金清退”等名义实施诈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此,百年人寿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识别能力,警惕冒用金融监管名义开展的各类诈骗活动。
百年人寿表示,此类诈骗行为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套路:
一是伪造监管部门文件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冒用金融监管部门名义,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或快递信函等渠道,发布所谓“风险清退通知”“回款通知”等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进入虚假平台登记信息,并以缴纳保证金、手续费等理由骗取资金。
二是假冒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消费者联系方式、投诉信息等,以“协助处理投诉”“办理理赔退款”为由联系消费者,引导其点击虚假链接、进入所谓“在线理赔中心”或通过视频会议软件共享屏幕,套取消费者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进而造成资金损失。
三是假冒监管工作人员实施“征信修复”诈骗。不法分子以消费者存在信用卡、贷款逾期记录为由,谎称可以帮助“消除不良征信”“修复信用”,诱导消费者向指定账户转账,实施诈骗。
百年人寿提醒,金融监管部门不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不会与消费者发生资金往来,也不会通过微信群、QQ群、网络平台等渠道开展所谓“资金清退”“投资回款”等工作。消费者应提高警惕,不轻信陌生来电、短信及网络信息,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同时,消费者办理贷款、保险、理财等金融业务时,应选择正规持牌金融机构和官方渠道,不相信“低息快捷”“免抵押担保”“保本高收益”等不实宣传。对于涉及个人信息、资金操作的事项,要谨慎核实,不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不下载未知应用,不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也不要随意开启屏幕共享。
百年人寿提示,如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发生业务纠纷,应通过金融机构公布的官方投诉渠道依法合理维权,切勿相信陌生人提供的所谓“监管投诉入口”。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或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百年人寿表示,未来将持续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金融素养,积极履行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助力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金融消费环境。(吴伟 通讯员 韩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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