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下称《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下称《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改为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这意味着徘徊了20年的公车改革终于迎来了破冰之日。
而随着中央的定调,各省市也相继发布了公车改革的时间表。据悉,成都的公车改革将于2015年完成。最近,《成都市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下称《实施细则》)发布,对成都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做出规范。这意味着成都公车改革又向前迈了一步。
政府集中采购公车
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成都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实施细则》共12章77条,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成都实际,对成都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作出全面规范,并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参照《实施细则》执行。
其中,在公务用车方面,《实施细则》要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采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公务用车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和新能源汽车,鼓励购买油耗低、排气量小的节能环保型汽车。对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需要配备越野车的情况,须从严控制和审批。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及时登记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费用等信息;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用车应封存停放;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严禁公油私用等。
改革于2015年完成
本轮公车改革是自上而下的一次行动。根据中央发布的《意见》和《方案》,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改革文件是一个表率,具体则要看地方政府的细则落地。从成都公布的《实施细则》来看,显然是对公车改革的一个细化政策。
据成都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处长刘颖悟介绍,目前,成都市公务用车的主管部门已开始进行地方两级的公车改革前期准备,包括一些数据的收集情况的调研以及方案的研究。按照“两办”出台的有关公务用车的改革文件,成都市的公务用车改革也将于2015年完成。
不过,公车改革也存在一些隐忧,即明确公务交通补贴不是福利,不得以补贴的名义变相发福利,更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车。所以,公车改革要平稳推进、妥善处置。
(康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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