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12月9日在巴中召开的四川省人大法制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立法法修正草案已明确将立法权赋予所有设区的市,这意味着四川省将有望新增17个设区市逐步获得立法权。当天的会议除对今年全省的人大法制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外,还对此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道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5年将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国、依法治省的重要一年。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要求和正在修改的立法法的规定,同时又将较大市行使立法权的具体步骤和时间授权给省人大常委会根据一定条件作出决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当天的会议建议各市人大常委会尽早行动,积极向同级党委汇报,在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干部培训等方面研究提出可行方案,争取党委的支持,以适应履职的需要。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将积极配合支持各市的前期准备工作。
目前,四川省成都市和三州(甘孜、阿坝、凉山)已具备相应的地方立法权。随着“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一决定的落地实施,届时我省所有市(州)将都具有地方立法权。
(川报集团 记者庞峰伟 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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