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获悉,四川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了《四川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行动方案 (2014-2020年)》 (以下简称《方案》)。按照该方案,到2020年,四川将建成幸福美丽新村3万个,全省农村基本达到“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建设目标。
按照该方案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四川省要完成农村危房改造阶段性任务;改造、新建、保护等各种形式的新村建设覆盖25%左右的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1500个,主要分布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周边地区。
到2015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阶段性任务;改造、新建、保护各种形式的新村建设覆盖40%左右的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5000个,主要分布在平原和丘陵地区的新农村建设示范县。到2017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阶段性任务;改造、新建、保护各种形式的新村建设覆盖60%左右的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1.5万个,基本覆盖平原、丘陵和盆周山区的乡镇。
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改造、新建、保护各种形式的新村建设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3万个,力争突破3.5万个。《方案》指出,以行政村为单位,幸福美丽新村的核心指标是: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四大片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不低于1万元;有1至2个优势特色产业,农民主导产业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农村人均住房面积40平方米左右,住房建设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实现人人住有所居、住得安全;村级公共服务活动中心达到300平方米,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达100%;农村院落整治面达到100%,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每年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4次以上,群众参与面达到80%。
(记者 冷一婷 实习生 宋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