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历来以团体提案多而在历次政协会议上引起媒体关注的四川省工商联,此次又向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交了15件团体提案。其中,《关于加强金融管理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工商联有关人士。
这位人士表示,近年来,四川民营经济整体实力虽不断增强,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特别是“两多两难”(民间资金多而投资难、小微企业多而融资难)问题严重影响了广大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创新发展金融产品
这位人士表示,应积极发展科技贷款、小额担保、经营权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林权抵押贷款等支农支小信贷业务;积极发展各种类型和各种信用等级的债券产品,以“区域集优”等方式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以地方政府债务率作为控制指标,探索符合条件的地方融资平台发行私募债券;以自身收益覆盖本息一定倍数为条件,鼓励经营新项目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或直接发行债券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银行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强合作,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对于民间资本进入保险行业问题,这位人士说,政府应该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区域性、专业性保险公司或参股保险机构;探索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新路径。
引导民资进入实体经济
“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不能只是换个招牌而已,而是必须有实质性动作。应该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这位人士表示。
这位人士还表示,应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通过股权、债权等投资方式有序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等实体经济领域。“仅仅有了投资和融资双方还不够,还需要中介机构的配套。支持民间资本投融资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搭建集聚银行、担保、会计、法律、评估、咨询、公证、协会等机构的金融超市平台,提供信用调查、资产评估、合约公证、法律咨询等服务,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合理化、规范化。”该人士说。
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
针对目前的金融市场现状,这位人士表示,将加强对创新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制订出台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股权投资公司以及网络贷款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管理。“加强监管不是用来装潢门面的一句空话。”这位人士认为,需要完善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和处置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犯罪侦查工作,建立民间金融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加强民间借贷风险提示,严厉打击金融传销、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洗钱等非法金融活动,防止民间借贷转变为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本报记者 杨成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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