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和政协四川省十一届三次会议日前双双落下帷幕,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的议案、提案不乏亮点,如四川省工商联提交给此次政协会议的 《关于加强金融管理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的提案,就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这是基于近年来我省民营经济存在的‘两多两难’,即民间资金多而投资难、小微企业多而融资难问题而提出的。”因系团体提案而不愿在媒体上具名的该提案起草人在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时说,提案旨在更好地激发民间资本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支持民间资本“入金”
“虽然目前大大小小的金融机构已经不少了,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真正能够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组织并不多。”该提案起草人说,他们建议政府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如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法人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设立100万元以下的小额农贷或微贷中心等。
除了为“三农”企业提供融资外,为其他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也是提案关注的焦点之一。“鼓励依法合规引进、设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也同样需要民间资本发挥作用。因此,提案作了这样的表述:“采取集约化、专业化管理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通过股权、债权等投资方式有序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等。”
提案同时建议,要大力培育专业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机构,设立信用贷款、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政府试点或有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补贴。
另外,提案建议要支持“民间资本投融资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搭建集聚银行、担保、会计、法律、评估、咨询、公证、协会等机构的“金融超市”平台,引进一批中介机构入驻,提供信用调查、资产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提供民间借贷登记、合约公证、资产评估登记等服务,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合理化、规范化。
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
创新发展金融产品与服务也是该提案的重要内容之一。
其一,积极发展科技贷款、小额担保、经营权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林权抵押贷款等支农支小信贷业务。
对于科技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目前成都银行科技支行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其效果不错。
该支行公司银行部经理魏刚强说,他们放贷给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由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担保的。因为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的“含金量”、产业化程度等比较了解。2009年以来,已向30多户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5亿元,目前还未出现一笔逾期未还的贷款。
这份提案同时建议,积极发展各种类型和各种信用等级的债券产品,以“区域集优”等方式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以地方政府债务率作为控制指标,探索符合条件的地方融资平台发行私募债券;以自身收益覆盖本息一定倍数为条件,鼓励经营新项目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或直接发行债券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对于发挥保险机构的作用,提案建议支持银行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强合作,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培育保险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发起设立区域性、专业性保险公司或参股保险机构,探索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新路径,引导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参与产业投资基金、保障性住房、养老产业、医疗产业等重要领域。支持银行与保险公司机构加强合作,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探索建立商业保险参与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机制。
强化地方金融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特别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频频发生的金融风险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因此,该提案建议强化地方金融管理,建立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首先,加强对创新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明晰管理边界,明确管理责任。制订出台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寄售行、调剂行、股权投资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投资类机构以及网络贷款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管理。
其次,完善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和处置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犯罪侦查工作,建立民间金融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加强民间借贷风险提示,严厉打击金融传销、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洗钱等非法金融活动,防止民间借贷转变为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建立健全金融业综合统计和分析制度,加强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将上述市场主体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监测预警,及时提示风险。制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推动金融、行政、社会、市场、会计等领域信用数据的征集、交换和应用。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本报记者 杨成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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