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收入基本达到全国当年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明显提升。
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意见》强调,要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
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尤其是要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企业高管人员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
另外,《意见》还提出,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依法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和投资者损害赔偿救济机制。
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
《意见》明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财税调节机制。持续保持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点投入。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财力支持力度,促进不同区域民生保障均衡协调发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一般性支出,努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此外,要完善教育资源公平配置机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健全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机制,以及创新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体系和慈善事业发展管理机制。
大力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
农民群体收入和分配一直是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意见》特别提出要大力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全面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生猪市场调控体系,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积极推进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探索推广蔬菜、生猪等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还要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健全劳务开发机制,深化区域劳务合作,优化劳务输出结构。
此外,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补贴政策,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建立扶贫开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同时,全面落实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的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平等享有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
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意见》强调,依法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进一步落实财产法律保护制度。严格规范党政机关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项目、标准、范围及来源,落实中央规范改革性补贴的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
同时,要严格清理整顿非税收入项目,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
另外,组织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和四川支付结算综合服务系统推广工作。优化、规范银行卡受理环境,推广金融IC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整合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收入信息监测系统、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城乡住户收支调查一体化制度。
本报记者 苏启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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