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四改六治理行动的启动,成都市老旧院落改造也全面铺开。记者获悉,成都市房管局已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成都市老旧院落维修资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成都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针对老旧院落改造建立维修资金,通过院落业主共同筹集资金的方式,来解决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今后出现的问题。
为什么老旧院落也要建立维修资金?“最重要的就是让老旧院落的居民在环境改造好后,能够‘后顾无忧’地生活,让改造成果不是‘昙花一现’。”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一语中的。据了解,和新建商品房一样,院落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于业主的共有,其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应由业主共同承担。建立维修资金就是要通过由院落业主共同筹集资金的方式,来解决院落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后续维修问题。
据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业主交存首次维修资金时,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10元交存,另外老旧院落改造后,可增加、完善停车位和广告位,利用这些共用的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可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从而建立维修资金的长效保障机制。
(记者 吉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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