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尼泊尔8.1级地震发生后,保险再次成为被关注的焦点之一。一方面,各大保险公司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另一方面,地震保险制度暂时缺失的现状,引发了讨论和思考。
近日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正在加快研究和推出巨灾保险,希望“十三五”期间能推出。而从最新的情况来看,随着四川等地住房地震保险试点的落地,或也将成为巨灾保险真正的“起点”。
巨灾保险或在“十三五”期间推出
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表示,我国正在加快研究和推出巨灾保险,希望“十三五”期间能推出。同时,2017年年底前,推动出台地震、巨灾保险条例,建立巨灾保险基金。
去年,保监会与发改委等多部委联合,成立建设巨灾保险研究领导小组,开展建立巨灾保险具体专项工作。根据其“路线图”,2014年前,要完成巨灾保险的专题研究,明确制度框架;2017年年底前,完成相关部署工作,推动出台地震、巨灾保险条例,建立巨灾保险基金;2017至2020年,全面实施巨灾保险制度,并将其纳入国家防灾减灾体系当中。
那么,目前我国巨灾保险推进情况如何?“我国正在加快研究和推出巨灾保险,希望‘十三五’期间能推出。”4月24日,第12届北大塞瑟论坛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的回应,无疑也引发了诸多期待。
而就在此前不久,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在北京成立,该共同体作为在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原则下组建的巨灾保险合作组织,涵盖了包括国有财险公司、股份财险公司、外资财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在内的45家成员,成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创新尝试。
近年来,全球由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呈明显上升趋势,然而,目前我国财险产品,如家庭财产保险和车险通常将地震列为除外责任,仅部分建筑工程险和安装工程险会包括地震险,同时在企业财产保险中此则属于附加险,只有在参加主险并额外交费后才能够纳入保险责任。
这也令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不足问题不断凸显。其中,“呼声”最高的,莫过于巨灾保险制度的推出。由于巨灾保险能够为公众提供稳定预期的事前制度安排,降低对事后的国家财政救济和社会捐助的依赖,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巨灾对国民经济的冲击,因此被认为可以作为“经济稳定器”与“心理稳定器”。
然而,如何构建中国的地震保险制度?在有关保险专家看来,制定一部地震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如《地震保险条例》无疑是重要一环。
实际上,早在2008年底修订的《防震减灾法》中,就将“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改为“国家发展有财政支持的地震灾害保险事业,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被视为地震保险立法上的重大突破。而作为巨灾保险立法的基础,推动《巨灾保险条例》出台也是保监会近年来的一大重点,保监会同时也介绍过要以地震巨灾保险为突破口,推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立法先行,将巨灾保险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灾后防范救助体系。
四川启动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
4月中旬,四川已经正式通过《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方案》,启动实施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在巨灾保险探索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而巨灾保险另一个重要的“门槛”,就是如何设计一个政府支持的、多层次的地震保险风险分担机制。
对此,上述保险专家认为,巨灾保险基金应可成为巨灾风险分担机制的主要载体,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形式,实现在空间上、时间上、灾种上分散和承担巨灾风险。
据王祖继介绍,接下来就要建立巨灾基金,这需要财政支持、保险业保费积累等。其中,“目前地震保险条例正在研究中,预计先推出地震巨灾保险,但全国系统化推出还需要一定时间。”与之相匹配的,是四川、云南等地震风险较高的地方将展开的率先试点。
记者了解到,四川巨灾保险试点拟推的第一个险种已于去年确定为“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其中,2013年开始的成都市开展农村住房地震保险采用的“政府+市场”多层次风险分担模式,将保费分摊采用市级财政70%,县级财政10%,农户自缴20%。也被认为是为四川巨灾保险模型提供了一个雏形。
而就在4月中旬,四川已经正式通过《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方案》,并获保监会批准开展试点工作,启动实施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这也被认为是在巨灾保险探索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具体来看,四川将建立地震保险基金。该基金由政府拨款、保险费计提、社会捐赠等组成。首期由财政拨款2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以后每年由财政视情况安排资金和按保费比例转入等方式实现资金积累,并通过保费补贴机制,政府将对试点提供60%的保费补贴。
同时,四川还将建立“直接保险-再保险-地震保险基金-政府紧急预案”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多方共同参与分散地震巨灾风险。方案明确了保障方案设计框架、试点工作进度安排,以及建立协同机制、防灾防损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等保障措施。
此外,四川保监局还将结合四川实际情况,积极推动方案实施,进一步完善巨灾风险管理机制,促进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层级,有效防范巨灾风险。
本报记者 吉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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