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3日成都双流机场,成都海关关长窦志民在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授牌仪式上为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授牌,这标志着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成为成都海关依照AEO企业认证标准评定的首家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据悉,海关总署于2014年12月1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基础上重新制订的。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保障贸易安全便利的原则和要求,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是国家进出口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信用管理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分为认证企业(AEO)、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对进出口企业海关监管实施差别化管理措施,引导和促进企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
高级认证企业是海关企业最高信用等级,将享有海关最优惠通关便利措施。此次成都航空有限公司获得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资质称号,意味着企业除了享受原来一般认证企业所享受的通关便利外,还能享受到海关给予的优先办理海关手续、免担保验放、适用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专人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理海关事务疑难问题等通关便利措施。
作为信用管理办法推行后川内首个获得高级认证的企业,“成都航空”是由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成立,开创了国内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共谋发展投资建企的先河,承担着国产民机战略使命,经营范围包括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和航空器材进出口业务等。
成都海关窦志民关长介绍,“新的海关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制度较之于旧的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在工作模式、作业标准、工作时限等方面均有较大变化。信用管理区别于以往海关对进出口企业实施的分类管理,海关注册企业的管理类别不再分为AA、A、B、C、D类别,取消了企业规模等标准限制,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分为认证企业(AEO)、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其中,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中国海关依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AEO互认,并给予互认AEO企业相应通关便利措施。使更多的中国企业能够走向世界,享受签署国海关的通关优惠,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记者 冷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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