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该引导基金以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同时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四川政府部门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PPP引导基金),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参与PPP项目建设。
引导基金重在“引导”
《办法》明确,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是指省政府以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这意味着将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设立:一是发起设立,即以政府作为发起人新设立的基金;二是参股设立,即政府参股过去就有的基金。
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坦言,过去,财政支持产业发展大都是以“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的方式进行,往往难以发挥对社会资本进入的引导作用,也因此难以体现“四两拨千斤”放大效应。这一新政,可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引导更多资金投向重点发展的产业。
在产业引导基金的运作方式上,《办法》明确,省财政厅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并在省内注册的国有股权管理机构作为出资人代表。“这意味着政府只以股东的身份出现,不直接参与投资基金的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这样,有利于基金在投资、管理及退出上均按市场化、公司化方式运作。”有业内人士认为。
《办法》规定,投资基金投资注册于四川省域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60%。“既然是四川省级财政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自然会在投资地域的选择上有所倾斜,以更好地推动四川七大优势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高端成长性产业和五大先导性服务业的发展。”有业内人士如此解读。
形成“1+X”PPP体系
四川省PPP项目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由四川省政府、省发改委主推,以川投集团为主体设立,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以民生、规划、产业、环保等城镇化发展要素为核心,依托地方政府资源及特许经营权为基础,投融协调、产城结合,助推四川省PPP项目发展。“这是四川省首只PPP项目产业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预计3-5年规模达到300亿元,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参与PPP项目建设。”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称,下一步,还将陆续出台PPP项目推进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形成“1+X”的PPP制度体系。《意见》首次明确开展PPP工作的重点项目领域,共分为13大类41小类。比如能源方面,就明确了电厂及电网建设、天然气输送管道及气站建设、集中供热、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4类项目可以重点适用PPP模式。
那么,在这些行业中的哪些项目适用PPP模式?《意见》提出了多条判断标准:一是优先选择社会资本占比达51%以上的项目;二是优先选择社会需求长期稳定、主要由使用者付费、收费能够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三是优先选择公共服务价格合理且调整机制灵活的项目;四是优先选择政府责任明确、风险分担合理的项目。
金融创新不可少
对于四川省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和四川首只PPP引导基金将给四川产业发展带来的影响及效应问题,省社科院副院长盛毅认为,有了这样两大投资引导基金,将会推动四川七大优势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高端成长性产业和五大先导性服务业的发展。
在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周铭山看来,要使两大引导基金效应最大化,金融创新不可少。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与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引导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合作。目前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联同交银国信通过竞标入主四川省PPP项目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成为该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第三大股东,股权占比22%。“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后,四川企业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抱着接受‘救助’的心态,而应该积极、主动作为。”周铭山举例说,比如,《意见》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运营主体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银行间市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票据、并购票据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实现融资,这就要求四川企业融资不能两眼只盯着银行,还可以发券、发票据。
本报记者 杨成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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