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在线成都11月30日讯 四川仙林公司本着优厚的资源优势在彭州葛仙山镇大力发展油用牡丹种植和加工,目前,已完成近六千亩荒山坡地等土地整理。然而随着项目的急速推进,企业出现短暂的现金流,继续扩大规模和老百姓的土地租金嘎然而止。愁坏了企业,急坏了群众。甚至有些群众看着葛仙山其他农户随着葛仙山农家旅游的勃勃兴起而大获丰收的时候,对仙林公司有些不依了,土地不愿意租给公司。一时间,“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林产业发展模式出现瓶颈。找寻良方,彭州从制度入手,探索新模式,实行五权分置,为林地松绑。即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分置确权,明确各方归属及权利;凭借相关权证,可到银行实施林权抵押贷款。仙林公司这一问题引刃而解,目前,彭州正在加紧对公司租用林地及林木进行确权。
彭州实施综合配套改革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彭州拥有林业用地面积90.8万亩,森林蓄积28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5.13%,天保工程森林管护面积57万余亩,退耕还林工程实施面积7.5万亩,已建成以木质原料林、三木药材、竹产业及木本油料为主的林业产业生产基地33.7万亩,2013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纳入四川省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行列。
在持续深入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彭州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抓手,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充分激发林业发展活力。近几年,全市共办理林地流转面积6.113万亩;集体林权证发放累计5.12万本,发证面积49.75万亩,发证户4.03万户。抵押面积5.41万亩,其中农户抵押面积0.12万亩,累计贷款金额3476万元,其中农户贷款金额640万元。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搭建林权流转交易平台,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积极探索林产业发展模式和林地规模经营方式,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到98家;积极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2014年全市政策性森林保险投保96.96万亩,其中公益林57.23万亩,商品林39.73万亩。通过扎实开展工作,基本实现了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推动了林业生产要素的自由流转,做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验示范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林权改革涉深水 五权分置明晰归属
在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中,彭州在葛仙山、红岩、丽春等镇选择积极性高、自愿参与的村先行试点,建立集体林权权能五权分置及林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即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长久不变的基础上,探索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林木竹果所有权、使用权五权分置,固化林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明晰林木竹果所有权、使用权。
为此,彭州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彭州市集体林权“五权”分置登记及流转管理办法》,分置核发《集体林地所有权证》、《集体林地承包权证》、《集体林地经营权证》,规范林地经营权流转,明确流出方和流入方权利、义务,赋予流入方依法开展林地经营、申请林木采伐、办理抵押贷款等相关权能。探索建立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制度。通过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入、退出机制。明确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程序、退出条件、退出方式、补偿标准及社保政策。制定《林木(竹、果)权登记管理办法》,分置核发《林木(竹、果)所有权证》、《林木(竹、果)使用权证》,明确特色经济林木竹果、工业原料林和花卉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赋予所有者依法经营、处置和办理抵押贷款等相关权能。
五权分置后,仙林公司目前租用的葛仙山镇七个村两千农户的近六千亩林地,再不会有后顾之忧了。尽管把林地租赁给了企业,老百姓在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制前提下继续享有林地的承包权,不担心签了租赁合同后自己就没有承包权了,而企业从农户那里租赁后就享用经营权以及林木竹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建立林权抵押贷款融资机制
企业,合作社,个体,可凭借核发的《集体林地经营权证》、《林木(竹、果)所有权证》、《林木(竹、果)使用权证》作为新的抵押贷款物品进行贷款融资,盘活资源资产或者扩大规模,提高林产业效益。
权证抵押贷款,有明确的抵押贷款申请条件、审查及发放程序。
贷款人与借款人达成贷款意向后,抵押人持相关林权权证到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评估后出具评估报告;贷款人参考评估报告对抵押物进行贷款前调查,按权限进行审批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林地经营权或林木(竹、果)权抵押贷款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抵押贷款的抵押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评估价值的60%;抵押贷款利率按贷款银行贷款利率管理办法测算结果执行。
在林权制度改革成功后,彭州将允许生态公益林以承包、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同时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制、“大园区+小业主”等新型经营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林业产业和生态建设项目。建立“入股分红+保底分红+利润分红”等分配机制。(毛宏 通讯员 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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