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农村发展瓶颈,亟需现代金融支撑。为破解这一难题,近日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意见》,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包含省、市、县三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都达到1亿元以上)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框架,加快建成覆盖粮食主产区及主要农业大县的农业信贷担保网络,推动形成覆盖全省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完善省市农业担保体系
《意见》明确提出,四川要加快组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在经营方式上,主要从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贷款担保和对市(州)、县(市、区)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再担保业务;通过与市(州)、县(市、区)农业担保机构双向参股,逐步构建四川农业担保体系。
对市级农业担保则要提升担保能力,按照“自愿参与、平等协商、规范操作”的原则,引导、支持不具备自行组建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条件的县(市、区)参与市(州)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对参与市(州)农业担保体系建设的县(市、区),各市(州)要加快成立县级分支服务机构或网点。
同时,各县(市、区)要不断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并将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重点用于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加快组建或做强政府主导的县级农业担保机构,夯实农业担保县级基础。
另外,四川还将适时参与全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
创新银担合作共赢模式
对于四川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意见》要求要形成政策合力,对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注入、担保经营以奖代补机制、风险补助机制等都进行了规定。
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注入方面,鼓励各市(州)、县(市、区)安排本级财政资金作为资本金注入本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允许银行机构等战略合作伙伴适当参股,但非财政性资金占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资本股份不得超过20%。
现阶段,以奖代补机制和经营风险机制下,对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贷款担保的农业担保机构,省财政按照年度农业贷款担保额增量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以后年度将根据中央和省级政策变化情况同步调整完善。
此外,还要创新银担合作共赢模式,以及支持扩大信贷担保机构的杠杆倍数。《意见》提出,支持战略合作银行完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征信评级办法,支持在政策要求范围内适当放大担保倍数,增强服务农业能力。战略合作银行要合理扩大分支机构业务授权,建立符合农业业务特点的决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
本报记者 苏启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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