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晋“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企业500强”,一次性激励200-1000万元;
年营收每新跨过一个100亿元级、1000亿元级,一次性激励200万元、500万元……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激励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跨越发展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对四川入榜和跨台阶的大企业大集团进行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的激励,旨在加快做大做强工业领域企业(集团),发展一批“领航”企业、“头部”企业和“链主”企业,推动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
《暂行办法》具体激励内容有哪些?哪些企业有申请资格?出台背景是什么?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
具体激励内容有哪些?
对“三类500强”“两类跨台阶”企业
最高一次性激励1000万元
《暂行办法》明确了具体激励标准。
从激励对象而言,主要针对三类“企业500强”榜单和两类“跨台阶”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
对首次入围“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年度榜单的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500万元和200万元激励。
对每新跨过一个100亿元级台阶(含100亿元)的工业领域优质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激励,其中一次性跨过两个以上(含两个)100亿元级台阶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激励;对每新跨过一个1000亿元级台阶(含100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激励。
同时,《暂行办法》规定,工业领域企业(集团)同一年度同时符合跨台阶激励和入榜激励中任一子项的,不重复激励,采取就高原则给予激励。
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激励需要走哪些程序?
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向省国资委提出申请,其余省属国有企业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他企业向相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随后,由相关单位初审后送经济和信息化厅,经过专家评审、省级部门会商、社会公示后,由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提出激励资金分配方案,报省政府审定同意后实施。
哪些企业有申请资格?
面向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
对有环境、安全问题等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暂行办法》明确,激励对象为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如何界定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呢?
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对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的界定要把握两点。一是工业领域主要是指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是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主要是指工业领域营业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0%且工业领域为重要板块的企业(集团)。
同时,《暂行办法》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系列部署,将其作为前置条件,实施“一票否决”。
据了解,《暂行办法》要求申报企业近两年内无重特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无欠缴社会保险费用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上公布的“失信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等。通过落实激励政策去引导和增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荣誉感、使命感,推动企业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更大、更重要的作用。
《暂行办法》的特色体现在哪里?
激励川企跨越发展
在全国率先运用入榜与跨台阶双激励方式
与其他省的类似政策相比,四川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有何特色?
“我省是全国第一个采取入榜激励和跨台阶激励相结合的省份。”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既体现了企业追求规模经济、做大企业的内在规律,更体现了企业做强品牌、提升竞争实力的内在要求,对促进大企业大集团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引领作用。
而如此一个强有力的《暂行办法》,又是在什么背景下产生的呢?
一方面,近5年来,我省紧紧围绕制造业强省部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全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工作与沿海省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企业不大、不优、不强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极大制约了我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出台,目的是加快做大做强工业领域企业(集团),发展一批“领航”企业、“链主”企业和“头部”企业,推动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
另一方面,近3年来,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业发展,紧盯企业培育薄弱环节,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明确提出“实施‘百亿强企’‘千亿跨越’大企业大集团提升行动”“对首次入围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大企业大集团给予激励”“对大企业大集团年营业收入新跨100亿元台阶实施奖补”等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
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为落实《暂行办法》,已经启动了相关申报工作,下发了相关通知,请各地、各相关部门抓紧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报送工作。
(四川经济网记者 黄晓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