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8月1日起,四川全面实行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通办业务。
据了解,此前,根据公安部部署,按照“试点先行、区域实施、全省推行”的原则,四川省公安厅于今年7月15日起在成都、德阳、眉山、资阳4地先行试点未满十六周岁公民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通办,继而在全省全面推开。截至目前,成都、德阳、眉山、资阳4地先行试点期间,共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首次申领14人次。
据四川省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申领人申请时未满16周岁,与代办的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之外的本省县(市、区)共同生活居住,且申领人及监护人已办理居住证或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可按携带需提交的材料由监护人陪同至实际就业、就学、居住地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点办理。
下一步,四川公安将继续深化和促进跨省合作,以“一体化”“一盘棋”思想助力区域经济圈建设,努力将该政策从全省推广至川渝黔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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