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江泸州段内,所有船舶的垃圾、生活污水必须在船上进行分类储存,不准在航行中排放,靠港后免费交由港口进行转岸处理,此举从根本上杜绝了船舶对长江的污染。”11月30日,记者从泸州海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长江泸州段船舶水污染防治监管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取得新成效,长江泸州段在全省率先实现船舶污染物“零排放”。
据悉,今年以来,泸州海事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总结了近年长江船舶防污染经验,瞄准船舶污染物治理工作中的短板,制定了《长江泸州段船舶污染物船上储存转岸处理工作方案》,创造性的构建了长江泸州段船舶污染物“零排”模式,即在确保船舶安全的前提下,对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洗舱水等水污染物采取“船上分类储存、免费转岸处理”的处置模式。
泸州海事局副局长王焕章告诉记者,在实施船舶污染物零排放模式过程中,泸州海事局推动解决了少数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基础设施不完善、污染物上岸后转运处理环节不流畅、小型船舶污水储存柜容积不足、部分船员环保意识不强等困难。历经宣传动员、前期试行、稳步推进、长效实施等四个阶段,突出了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全面运行、船舶污染物排放管系全面铅封、船舶污染物储存设施全面改造升级、船舶交付和港口接收污染物的“船E行”手机APP系统的全面使用等四个重点,细化了16项具体措施,在辖区形成“船舶到港我要交、码头靠船我要收”的良性机制。
据介绍,船舶污染物零排放模式具有防污染效果更好、成本更低、操作更简单、监管更便利等特点,有效地解决了原来实行“达标排放”监管中成本不经济、操作不简便、结果不稳定、监管不便利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了2018、2019年连续两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长江下游船舶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截至目前,泸州籍船舶全部完成“零排放”登记备案,辖区13座营运码头实现船舶污染物全免费接收;泸州进港船舶6000余艘次,均已实施船舶污染物“零排放”,累计转岸交付船舶垃圾30多吨,生活污水近5000m³,全年船舶交付垃圾和生活污水比上年增加一倍,与前几年港口接收污染物收费的时候相比,船舶节约费用超百万。通过使用“船E行”监管,各部门对污染物从交付开始,到转运、处置,实现“电子单证”流转,促进了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全过程科学、绿色、高效。
接下来,泸州海事局将持续开展查漏补缺。针对暂未达到零排放标准的非泸州港籍船舶,开展船舶直排生活污水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采取最严厉的处理措施,打击违法偷排的船舶。将联合长江上游宜宾、重庆、三峡、宜昌等海事部门,设置“零排放”船舶信息系统标识,实现资源共享,管理共认,信息互通,能力互补,共同推进长江上游船舶防污染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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