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记者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于近日印发了《四川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办法》(以下简称《交易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行为,推动全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审慎稳妥开展。
本次出台的《交易办法》共八章三十一条,重点就入市准备、入市交易、交易后续(合同、登记及监管)、收益分配等4个环节12个关键点进行了规范。
入市准备环节,明确了入市条件、入市前需开展的前期工作、入市方案编制等内容。
入市交易环节,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程序,明确了交易方式、交易申请、交易公告、竞买申请、交易实施等有关事项,有利于各方实施交易。
交易后续环节,明确了合同签订、土地交付及价款支付、权属登记等重点工作,此外,还明确了闲置土地监管责任和二级市场的权责,保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
收益分配环节,明确了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的征收标准、集体和农民个人收益的分配原则,充分保护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
接下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将就交易办法开展政策解读,帮助试点县(市、区)掌握并用好政策,指导全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规范有序入市,保障入市土地权能,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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