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调查以国土“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全省国土空间范围内的所有水体(地表水、地下水)为调查对象,按照省市县协同、部门合作共享的工作机制,开展水域空间调查、水储存量调查、水资源量调查、水资源质量调查、年度变化调查,并开展专题调查评价,全面掌握全省水资源空间分布、数量、质量和动态变化等状况,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基础信息。
《通知》要求,此次,按照全省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的方式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开展工作,严格按照“省级统一组织、市县分级负责”的形式开展全省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
省级负责全省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调查图斑下发、成果核查、汇总分析评价、省级成果上报、落实与流域调查成果的衔接等。
市级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包括工作方案制定及报省级部门备案、技术指导培训、工作调度督促、严格把关成果质量,汇总形成本级调查成果,并按要求提交成果。
县级负责落实本区域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辖区内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按要求提交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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