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冷一婷) 近日,绵阳市印发了《关于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申请条件等,标志着绵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正式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四川省住建厅等相关厅局负责人就提出将在成都、绵阳等地先行开展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并轨运行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四川省实际的并轨机制。绵阳作为试点,此次先行改革,或将成为四川第一批次并轨的市州。记者从四川省成都市房管局获悉,成都也将在今年内进行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
据悉,“两房”并轨,可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降低申请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体现了更加便民惠民的宗旨。“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措施。”据绵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两房”并轨后,绵阳市对公共租赁房保障对象、申请条件作了较大的调整,家庭年收入8万元及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在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乡镇无私产房或私产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的,均可申请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此外,“两房”并轨后还首次将农民工纳入保障对象。
根据《通知》,绵阳公共租赁房申请资料将进一步减少、申请审核程序将进一步简化,对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配租排序,按顺序进行选房,并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签订三年期限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为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的60%-80%。此外,农民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的50%。
记者还了解到,省政府在近日印发的《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专项改革方案》 中提出,2014年7月底前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四川省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实施意见》,2014年1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完成“两房”分配和管理并轨工作,建立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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