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苏启桃)亏损复亏损,重组几经波折的川化股份或再现生机。8月13日晚间,川化股份公告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化工”)通知,经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四川化工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川化股份总股本16%及以上的股权(即7520万股及以上)。此前,川化股份因筹划重大事项,已于7月28日起停牌。此次公告后将继续停牌。
根据川化股份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止2013年末,合并报表项下的总资产为293,344.9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73,320.51万元。2013年,川化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81,091.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331.61万元。
屡次传出国资国企改革预期及重组传闻的川化股份,此番控股股东公开征集受让方,对对方的要求较为严格。要求受让方应为单一法人主体,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非法人形式的联合体共同作为拟受让方,且拟受让方注册资本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同时,还要求受让方不存在八大情况。四川化工特别强调,拟受让方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同业竞争的规定,避免因为同业竞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而四川化工的转让价格则以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即2014年8月14日)前3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即5.18元/股)为基础确定,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即4.663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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