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兴蓉投资11月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与成都市水务局签署《成都市中心城区中水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公司获授成都市中心城区中水服务特许经营权。
根据协议,授予兴蓉投资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由公司下属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的污水处理厂,包括新建百万吨污水处理厂、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污水处理厂,以及未来投资新建或运营的污水处理厂区域范围内提供中水服务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期限自2014年11月1日至2038年12月31日。
同时,成都市水务局同意购买兴蓉投资提供的中水服务;公司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另行签订服务协议,就其所提供的中水服务收取中水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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