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提取公积金缴房租或不再遥远。28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门下发通知,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予以放宽。根据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与此同时,租住商品住房的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而无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即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成都现行规定对缴存时限并无限制。而根据现有规定,目前成都对于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承租职工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规定限额和承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这也意味着,目前成都市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即为1.5万元。
(记者 吉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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