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川化股份继2013年亏损 6.3亿之后的又一年度亏损,这意味着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大股东的提前减持让投资者不禁产生诸多疑问。
1月29日晚间,川化股份发布201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000万元至-65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13元至-1.38元。
连续亏损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川化股份继2013年亏损-63331.61万元之后的又一年度亏损。这样,川化股份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对于亏损的理由,公司表示,本报告期公司主要生产装置有效作业时间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导致产品产销量大幅减少。同时,主要产品市场持续低迷,导致产品售价同比大幅下降。而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综合融资成本同比大幅上升,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增加。
公告披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拟对四川禾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万吨亚氨基二乙腈工程项目、四川锦华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年产4万吨亚氨基二乙腈工程项目、四川锦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大股东提前减持12%股权
披露业绩预告的同时,川化股份也发布了控股股东拟于近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似乎早有准备。公告显示,为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转型升级,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化工”)拟于2015年12月17日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本公司56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而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四川化工仍持有本公司30.53%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去年底,川化股份控股股东四川化工刚完成将其持有的公告755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过户登记手续,刚刚过去不久的1月22日,四川化工又与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川化集团”)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意向协议》和《股 份委托管理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川化股份14350万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川化集团,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前(以下简称“股权划转期间”),四川 化工将该股份除收益权、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川化集团行使。
本报记者 苏启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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