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现在开始,四川消费者可以通过关注省消委会‘四川消费者之家’官方微信了解消费新闻、消费警示、典型案例等信息,并且通过微信进行投诉和咨询功能操作了!”3月10日,记者从四川省消委会获悉,“四川消费者之家”官方微信发布。记者同时还了解到,2014年全省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552件,其中合同、售后服务、虚假宣传等问题投诉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
针对2014年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省消委会梳理出六大消费投诉热点:
售后服务:
手机投诉占比最高
2014年,全省消委组织共受理售后服务问题投诉3362件,其中投诉移动电话售后服务问题396件,占11.78%,成为售后服务方面投诉最大的“重灾区”。在售后服务方面,主要体现在“三包”期内,经多次催告,经营者仍怠于履行“三包”义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或无法修复、以“人为损害”为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
生活服务:
餐饮业投诉占比最大
2014年,全省消委组织受理生活服务类投诉3024件,其中餐饮服务投诉671件,占22.19%。该类投诉主要反应在 “禁止自带酒水”、“限制最低消费”等格式条款方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全国各地工商机关加强对餐饮行业格式条款的整治,加之媒体进行大量宣传报道“三管齐下”,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易合同:
商品房投诉增逾50%
2014年,全省消委组织共受理商品房投诉共59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2.55%,其中涉及交易合同方面投诉为300件,占比最大。该类投诉主要表现在“定金”与“订金”两个不同法律概念发生混淆,商品房开发商(含销售商)口头承诺等方式误导消费者签订合同,未将承诺或口头约定纳入合同,导致现房实际情况与购买时开发商所提供商品房信息存在不一致而引发的投诉。分析指出,究其原因,一是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二是销售人员为追求业绩等个人私利,擅自作出虚假承诺,诱导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三是房地产企业未能充分保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享有的知情权。
虚假宣传:
保健食品频遭投诉
2014年,全省消委组织共受理虚假宣传性质类投诉共882件,其中保健食品类投诉共101件,占11.45%,占比最高,其中老年消费者占绝大部分。出现上述问题,一是由于老年人,获取相关商品信息的渠道相对单一,对保健品功效的认识存在偏差,容易轻信广告宣传;二是由于目前还没有一部健全的保健品监管法规,对保健品生产及流通等环节的监管尚无明确规定。
交通工具:
投诉居高不下
2014年,全省消委组织共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1737件,其中家用汽车及零部件投诉共1158件,占66.67%。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8.1%。如今汽车已成为消费者外出、工作、生活的代步品走进寻常百姓家庭,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如发动机、变速箱等主要部件在三包期内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等仍较为集中。
销售服务:
网购投诉翻了三番
2014年,全省消委组织受理的销售服务类投诉共65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0.87%,呈上升趋势。其中网络购物的投诉量最大。2014年全省消委组织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1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04%。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有关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投诉也逐渐成为新的增长点。
本报记者 舒娅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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