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5月19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电力销售价格的通知》,调整公司部分电力销售价格,并从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
具体看,大工业用电销售价格由每千瓦时0.5848元调整为0.5650元,新办工业用电销售价格由每千瓦时0.5348元调整为0.5150元,每千瓦时均降低0.0198元;化肥生产用电销售价格由每千瓦时0.3643元调整为0.4393元,每千瓦时提高0.075元;农业排灌用电销售价格由每千瓦时0.2058元调整为0.2128元,每千瓦时提高0.0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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