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了解到,在食品流通管理职能划转后,成都市工商局与相关部门开展对涉及食品的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据市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李栓喜介绍,从去年年底开始,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据统计,全系统共检查食品经营户14110户(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221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235个(次);共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农村食品市场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傍名牌等投诉和举报共计45件,均及时依法进行了处置。同时,深挖案源,查处了一批影响大、惠民生的典型案件:“小白兔”糖商标侵权案件、“唯怡”花生奶商标侵权案件、假冒“五粮春”白酒案,以及“九尺板鸭”外包装虚假宣传案。专项行动以来,共立案查处侵权仿冒食品案件54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213户,吊销营业执照1户。
李栓喜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加大了对食品类广告的监管力度,共监测食品广告74595条(次),发现涉嫌违法食品广告5393条(次)。对整改不力的“长通无阻胶囊”“地奥紫黄精”“红阳盐藻”保健食品和“博医堂系列产品”“微生态制剂”“微量营养制剂”“八味沉香丸”“五籽粉”“保元汤”“葡身康”“盐藻”“台湾盐藻”“虫草清肺胶囊”“那曲冬虫夏草含片”“雪莲冬虫夏草”“红景天胶囊”等16条普通食品广告移交执法办案部门调查处理。
据悉,下一步成都将对违法率较高的区(县)级媒体单位实施“末位警示制度”,并在重点领域开展广告联合巡查,广告监测数据也将在三部门之间实现共享。
(记者 冷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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