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记者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为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日前我市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任务清单,细化实化9大类35条措施,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该清单明确,将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促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强校企合作,开展定向对接,推动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挖掘政策性就业岗位。组织国有企业扩大招工规模,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总体规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配备科研助理,鼓励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
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办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每个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农村创业,支持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实施2023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3至12个月就业见习,全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将不少于1900个。同时,组织有培训需求的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开展困难群体帮扶。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以及残疾、特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领办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的毕业年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按照提高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离校未就业的,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清单的出台,为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了行动路径和操作指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通过出台各项务实政策,2023年,将确保市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登记率达到100%,巴中籍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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