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资阳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资阳市在全省率先发布《资阳市散装食品经营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范》依据《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结合全市散装食品经营现状及安全监管情况,通过向社会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性、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从场所布局、设施设备、准入要求、标签标识、人员管理等五个方面编制十七条规范,对散装食品经营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
哪些散装食品不可销售?记者注意到,《规范》中提到,无合法资质生产的,或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没有标识,标识内容不完整,标识涂改、标识模糊不清的;虚假标注或擅自更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或者超过保质期的等均不可对外销售。
另外,还鼓励食品经营者对散装食品标签实行“红、黄、绿”三色标识管理,其中,下架食品用红色标识牌标示,临期食品用黄色标识牌标示,其余食品则用绿色标识牌标示。鼓励食品经营者安排专人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有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还可建立检验室对所经营的散装食品,特别是散装熟食进行抽检,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进行抽检,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该《规范》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散装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能有效防范散装食品经营风险,增强散装食品经营环节治理的针对性、指导性,化解监管难题,保障全市散装食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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