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泸州市古蔺县以“红色文化+民族团结”为基调,以民族文化促进月系列活动为抓手,深挖历史中的奢香精神,创新“民族团结+”实施路径,打造古蔺特色的民族团进步示范品牌。
坚持“民族团结+文化认同” 聚焦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打造民族团结文化品牌。将弘扬奢香精神与红色精神相结合,不断深化各民族文化认同。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先后投入资金500余万元,抢救性保护古蔺花灯、黄家扬琴,郎酒传统酿酒技艺、民族歌舞等20余项传统技艺,大力开发苗族蜡染刺绣、马嘶建新绿茶、苗家赶黄草等一批民族特色文创旅游产品18个,古蔺《画眉叫》《追鱼歌》获四川省文化产权保护认证。
促进民族文化跨区交流。加强与贵州遵义、毕节,云南昭通,四川宜宾等周边民族地区交流,成功打造“苗族踩山节”“苗家风情节”“茶文化节”“彝族火把节”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民族文化节事活动,苗族歌舞、苗族踩山节、苗族婚姻礼词列入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延伸拓展民族文化影响。在涉及奢香夫人历史上的重要节点,古蔺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书香飘八桂·民族一家亲”全民阅读主题活动,举办“青年大学习”知识挑战赛暨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赛,开展奢香文化进校园活动,中小学彝、苗民族歌曲演唱,民族舞表演等。坚持“民族团结+红色传承”,聚焦赓续迎难而上的伟大长征精神
共建一批“红色文化+民族团结”示范基地。利用国家长征文化公园建设契机,将奢香精神与古蔺特有的红色精神向结合,以红色文化资源密集度相对较高的古蔺县太平镇、二郎镇、双沙镇,黄荆镇为重点,辐射带动周边乡镇(街道),构建“红色文化+民族团结”教育示范长廊3个,示范基地6个,红色统战馆1个,村级教育点13个,镇级工作室9个。
共创一批“红色文化+民族团结”文化精品。以红军长征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赤水河流域各民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加红军、和平解放古蔺历史及地方名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迹为依托,收集红军长征在古蔺的红色故事100余个,开发具有现实教育意义的文化精品,累计完成《古蔺在四渡赤水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等红色课题2个,策划开展红色统战文物展览2次,出版古蔺儿郎参加红军故事读物10000余本,开发红色旅游景点3个,规划红色研学线、酒旅体验线等精品旅游线路4条。
共同讲好一批“红色文化+民族团结”文化故事
长征是党的第一次系统的民族工作实践,在长征路上,长征在民族地区传播了革命思想。古蔺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过程中,结合全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引导各民族群众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推动各民族文化及红色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在太平镇、双沙镇、二郎镇等红色资源丰富、红色文化浓厚地方开设“红色文化+民族团结”故事讲堂3处,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使历史文化元素和红色文化元素成为绘就民族团结最大同心圆的最美半径。坚持“民族团结+产业发展”,聚焦建设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平台充分发挥古蔺文化特色、地域特色、产业特色,大力发展红、金、绿“三色经济”,着力打造“三大特色发展带”。
建设以“四渡赤水”为重点的红色文化传承带。打造赤水河畔红色教育培训基地、红色旅游精品路线,成功举办“四渡赤水”红色文化主题灯会等系列活动4次,累计接待游客近15万人,古蔺成功入选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
建设以优质酱酒为重点的优势产业发展带。加快推进四大产区“十大项目”落地见效,打造赤水河左岸千亿级优质酱酒产业集群,截至目前,累计新签约酒类百亿级项目2个、50亿级项目2个、20亿级项目3个,签约金额突破600亿元,新招引包材企业17家,其中2023年补链新引进包材企业10家,郎酒创成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获评中国食品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建设以山地避暑康养为重点的生态价值实现旅居带,协同泸州叙永和贵州赤水、金沙等地打造成渝地区山地避暑康养旅居优选地、苗彝文化体验地,建成乌蒙山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验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累计建成特色村寨5个,打造民族文化特色民宿6家,成功推荐箭竹苗族乡汆洞沟旅游开发项目等3个项目入选“川·台”文旅合作项目名录。坚持“民族团结+生态文明”,聚焦保护绿色古蔺优美生态环境
夯实生态文明基础。以“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建设为载体,积极探索全民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径,全县累计在民族乡镇和村寨新建无害化厕所4290户,农村高台位垃圾库212座,污水处理设施67座,打造宜居乡村3个,获评省级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7个,茅溪镇获评乡村文化振兴省级样板镇,大寨苗族乡富民村入选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古蔺创成省级生态园林县城,获评“中国天然氧吧”。
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进机关”“进单位”“进村寨”“进学校”“进工厂”120余次,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保护等内容,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携手投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共创、“蓝天碧水净土”共护的行动,汇聚起强大的“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建设合力。
压实生态保护责任。全县23个乡镇(街道)均成立由党委书记、乡镇长任双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方案,压实镇村“两级书记”主体责任,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民族团结+生态文明”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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