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四川在线记者从成都市总工会获悉,成都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向全市用人单位和职工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就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事项作出重点提示,助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护航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有序开展。
提示函要求,用人单位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严禁在招聘中以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为由设置歧视性条件,不得提高妇女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核心条款,并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确保法定节假日前完成薪酬发放。针对劳务派遣、外包用工等新型用工形式,企业须同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针对节后安全生产关键期,企业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生产设备、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体检”,确保整改合格后复工。同时要求企业配齐劳动防护用品,定期为职业危害岗位职工安排健康检查,杜绝设备“带病运行”。在员工培训方面,企业需组织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强化新入职及转岗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并通过谈心谈话、调整工作强度等方式帮助员工纾解“节后综合征”。
劳动者若遇权益受损问题,可拨打工会服务热线12351或成都市总工会职工法律咨询热线028—81710335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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