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反映的原南安乡党委书记王某某和原兰坝村村干部徐某某涉嫌侵占群众利益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不久前,乐山市夹江县纪委监委在兰坝社区召开信访举报问题公开反馈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不实举报给当事人带来的负面影响。
为细化澄清正名工作,乐山市纪委监委制定工作办法,对公开范围、实施主体、责任分工、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18条规定,并配套制定查询登记表、正名审批表、备案表、通知书、流程图、澄清正名报告等“三表一书一图一报告”模板资料,保障工作规范性、精准性、可操作性。在实践中,该市纪委监委建立“科学评估—集体会商—公开澄清—沟通回访”闭环机制,综合运用当面澄清、书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4种方式,让澄清对象及时消除顾虑。
为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该市纪委监委由相关纪检监察室与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常态化开展沟通联系,了解澄清对象的工作表现、思想认识、家庭生活等情况,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尽早解开心结、轻装上阵。同时,及时将澄清通报等材料归入其廉政档案,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充分释放澄清正名的正向激励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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