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在线成都8月15日讯 网友海螺提问:粉尘环境工作,一方面会引尘肺病;另一方面,当浓度和氧气浓度达到一定界限并有明火时可发生爆炸,其危害性十分巨大。粉尘有哪些分类?国家对粉尘作业环境危害程度分级有哪些规定标准?
专家答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信息中心 王晓轩
粉尘有哪些分类?
生产性粉尘可以从不同角度分类:
1、以形成粉尘的物质分类
这是称呼不同种类粉尘极常用的分类法,即由煤产生的尘称为煤尘,由棉织物产生的尘称为棉尘,由石棉产生的尘称为石棉尘等等。
物质可以分几大类,相应粉尘亦可划分为下列几类:
(1)无机性粉尘,包括矿物性粉尘、金属性粉尘及人工无机性粉尘。
①矿物性粉尘,如石英、石棉、煤尘等。
②金属性粉尘,如铁、铅、锌及其氧化物粉尘等。
③人工无机性粉尘,如金刚砂、水泥、玻璃粉等。
(2)有机性粉尘,包括动物性粉尘、植物性粉尘和人工有机性粉尘。
①动物性粉尘,如兽毛、鸟毛,骨质、毛发粉尘等。
②植物性粉尘,如谷物尘、烟草尘、茶叶尘等
③人工有机性粉尘,如合成纤维、有机染粉尘等。
(3)混合性粉尘,是指上述各类或同类粉尘中的几种物质的混合物。
2、按产生粉尘的生产工序分类
各种不同生产工序使用或生产不同的物料,产生不同的粉尘,因此,不仅可以按形成粉尘的物质分类,而且可以按使用并生产各种不同物特的工序分类。例如铅冶炼过程中产生铅烟尘,进而可以区分为铅烧结烟尘、铅熔炼烟尘、铅铸锭烟尘。由于不同生产工序往往产生不同粒径,不同物性的粉尘,因此,这种分类对准确选择粉尘防治措施是有益的。
根据工序性质不同可以概括地将烟尘分为:
(1)一次性烟尘,指的是由烟尘源直接排出的那一部分烟尘。
(2)二次性烟尘,指的是经一次收集未能全部排除而散发出的烟尘,相应的各种移动、零散的烟尘点,均称为二次烟尘或是无组织排放烟尘。
目前尚有一种分类法,即将一次烟尘以外的所有烟尘源,如破碎、运输、贮仓、粉场、烧铸等工序或地点的产尘均称为阵发性尘。
3、按粉尘粒径分
按粉尘的可见条件可以分为3类:
(1)可见粉尘,是指用肉眼可见粒径大于10 以上的粉尘。
(2)显微粉尘,是指粒径为0.25-10 可用一般光学显微镜观测的粉尘。
(3)超显微粉尘,是指粒径小于0.25 ,只有在超显微镜或电子显微镜下可以见到的粉尘。
粉尘粒径不同,其可能吸入肺部的深度及沉着位置也不同。这方面由于试验条件不同所得到的结论不尽相同,在本章内将进行较详细的讨论。
4、按粉尘的物性分类
粉尘有多种多样的性质,如粉尘的吸湿性、粘性、可燃性、导电性等,因此,可以按不同的物性区分为:
(1)吸湿性粉尘、不吸湿粉尘;
(2)粘尘、微粘尘、中粘尘、强粘尘;
(3)可燃尘、不燃尘;
(4)高比电阻尘、一般比电阻值粉尘、导电性尘;
(5)可溶性粉尘、不溶性粉尘。
5、按粉尘对人体危害的机制分类
不同的粉尘对人体致病的机制不同,按这一不同的性质可以对粉尘进行分类,例如分为:
(1)矽尘 含游离二氧化矽的粉尘或较多结合二氧化硅的粉尘,如石英粉尘,滑石尘、云母尘等。吸入这种粉尘将使肺组织纤维化,形成矽结节。
(2)石棉尘 是具有纤维状结构的粉尘,吸入这种尘将导致石棉肺并诱致肿瘤病。
(3)放射性粉尘 吸入人体将产生放射线损伤。
(4)有毒粉尘 如铅尘、含隔、锰、铬的粉尘,吸入人体将产生各种中毒病状。
(5)一般无毒粉尘 如煤尘、水泥尘等,长期吸入人体将导致各种尘肺病。
国家对粉尘作业环境危害程度分级有哪些规定标准?
GB/T5817-2009《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已于200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是对GB5817-1986《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的修订。该标准将粉尘浓度超标倍数作为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的分级指标,有助于企业加强粉尘作业场所分级管理,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条件,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也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部门对粉尘作业场所的监管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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