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城区南岸滨河路同一地点10日内发现两具无名男尸,经公安机关侦查,两死者出事前都曾饮酒,死亡原因均为高坠重型颅脑损伤。
日前巴州区公安局发布通告,2014年11月9日、11月16日,巴州城区南岸滨河路下面分别发现一具无名男尸,事件发生后,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调查。
11月20日,巴州区公安局通报调查结果,2014年11月9日上午,巴州区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巴州城区南岸滨河路下面发现一具无名男尸。该局立即组织刑侦大队、西城派出所等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经工作发现,死者张某(男、29岁、恩阳区人)于2014年11月8日晚与朋友在南岸滨河路某饭店聚餐饮酒后离开;11月9日上午,群众发现张某死于城区南岸滨河路三号桥下的河滩中,其死亡原因系高坠造成重型颅脑损伤。
2014年11月16日上午,巴州区公安局再次接到群众报警称,巴州城区南岸滨河路下面发现一具无名男尸。该局侦技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经工作发现,死者罗某(男、27岁、巴州区人)于2014年11月15日晚与朋友聚餐后,到南岸滨河路一酒吧饮酒至11月16日凌晨1时许离开;11月16日上午,群众发现罗某死于酒吧外的河滩中,其死亡原因系高坠造成重型颅脑损伤。
经走访调查、现场勘查和法医检验等工作,上述两名死者均系高坠致死,不属于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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