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成都市食药监局通报了一起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案例,温江一生鸭宰杀场利用固体松香加热后形成液体进行生鸭脱毛,并在其中检出松香酸,其行为已涉嫌犯罪,目前公安机关已逮捕1人,网上追逃1人。
成都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8月29日,温江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该区万春高山村一组69号的温江高山杀鸭场进行肉及肉类制品专项检查,发现其涉嫌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经现场检查,该杀鸭场内有用于除鸭毛的松香(疑似)以及食品添加剂亚硝酸钠8袋。经温江区公安部门、食药部门询问经营者,其称鸭子宰杀后用固体松香加热后形成液体进行生鸭脱毛。
相关负责人称,经现场抽样送检,检测报告显示鲜鸭子中亚硝酸盐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送检的疑似松香物质中检出松香酸。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工业松香不在被使用的范围内,不能作为食品加工原料和加工助剂。因此,用松香褪禽毛制作的食品,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所禁止的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因该作坊的行为涉嫌犯罪,温江食药监局已将此案件向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分局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目前公安机关已逮捕1人,网上追逃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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