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5日,家住达川区的50岁男子王某的儿子结婚,当宴请亲朋宾客欢聚一堂时,发现他家停在院子外的新摩托车突然着火,滚滚浓烟,摩托车不一会儿就被大火吞噬。大火虽经众人扑灭,但摩托车已被烧得不成形,且在救火过程中,王某双手被烧伤,令其心塞不已。
经家人简单包扎后,王某忍住疼痛,十分气愤地向石梯派出所报警。当日下午,当地消防大队得出结论,该场大火的确是人为纵火,且起火点是安装在摩托车上被收好的遮阳伞。据此,民警立即对案发现场及周边走访,后从现场附近2楼一户居民处找到线索,大火是由两名小孩子点的。
民警很快找到了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张某某和余某某两名男孩,两人对纵火一事供认不讳。据两男孩自述,当天回家路上见王某停在院子外的摩托车,觉得好玩就用自己携带的打火机将餐巾纸点燃后,直接扔进了摩托车上的遮阳伞内,此后便离开了现场。这一幕却被附近邻居撞见了。
数小时后,两人得知王某家的摩托车被烧毁,因害怕被惩罚就一直不敢同别人提起此事。因张某某和余某某仅12岁,尚不能承担刑事责任,民警在训诫教育后,让各自家长带回。得知“真凶”后,王某不再生气,表示在儿子婚事期间不与小孩计较,将和两男童家长协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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