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记者从成都市环保局获悉,成都日前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联动执法机制的意见》,建立市及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及联络员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
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从现在起,成都对四类重大、疑难、复杂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将启动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机制。“这个机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公安机关的提前介入上。”成都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秦晓斌分析,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能够有效地防止“证据灭失”。“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证据有‘瞬时性’,而刑事立案的证据要求又比行政处罚的证据要求更为严格,很多时候需要重新取证。”秦晓斌说,以前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公安机关再前往事发点取证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而且也可能存在行为主体已经逃逸的现象,“针对同一案件两个部门‘无缝联合’出动,将从很大程度上抹杀掉这种可能性,这也是成都配合新《环保法》在具体有效实施上制定的细则之一”。
相互监督懒政或渎职
细看这份“意见”会发现另一个特点,即除了以更严厉的执法机制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成都的环境、公、检、法这四个部门之间不仅仅是“合作者”关系,也是彼此的“监督者”。
记者从成都市环保局获悉,成都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信息共享平台目前已建立,正在试运行中。该平台除了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共同研究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对策和工作机制,还有相互监督的用途。“从这个平台上可以看到每个案件办理的实时过程。”秦晓斌说,若有懒政、推诿现象很容易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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