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台警方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毒豆芽”案件。犯罪嫌疑人邓某某为牟取暴利,在生产豆芽过程中添加有毒物质,并将90000余斤“毒豆芽”销售给老马、花园、芦溪、四平等多个场镇群众食用,严重危害群众健康。
为确保食品领域中各环节的安全,保障百姓吃上放心食品,三台县公安局汇同食药监局、卫生、工商等职能部门加强食品生产的监管力度,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作坊进行了拉网排查。
在对老马乡一发制豆芽的生产作坊进行突击检查时,民警敏锐地在作坊角落发现少许非食用物质的包装。根据线索顺藤摸瓜,生产“毒豆芽”的案情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邓某某在2009年至2014年11月期间,在明知豆芽生产过程中不能添加使用无根素等添加剂的情况下,为追求利润,不顾食品安全,添加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豆芽90000余斤,并将成品豆芽在老马乡及周边花园、芦溪、四平等场镇销售。经四川合泰农产品(食品)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邓某某豆芽作坊生产加工的豆芽半成品、豆芽成品以及市场上正在销售的豆芽成品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等有毒有害物质。
目前,邓某某已在接受相关调查,等待他的必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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