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10时48分,盐源县盐井镇金果街某餐馆厨房起火,内有液化气罐和其他燃气用具,情况十分危急。盐源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1台水罐消防车,5名官兵赶赴火灾现场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经火情侦察,起火场所为一餐馆,火势已处于燃烧阶段,冒着浓烟,无人员被困,但室内有2具液化气罐,着火商铺位于城区人员密集地处,若持续高温燃烧,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敢设想。
现场指挥员立即下达命令,“3名战斗员铺设单干线一支水枪进行直接灭火,其余两名消防员与派出所民警组织警戒及疏散过往群众。”
经过十多分钟的不懈努力,火场火势被扑灭,参战官兵随后继续出水对重点部位进行冷却。在水枪阵地掩护下,消防官兵冒着浓烟,顶着热浪,强行从厨房内将2具几近变形的液化气罐转移至安全地带并用水枪对煤气罐进行冷却稀释后由液化气公司专业人员转移。
据了解,起火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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