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港盛投资发展公司一位黎姓工作人员17日上午告诉中新网记者,4月15日发生在广西钦州市境内的运钞车起火焚毁事故中,押运公司押运的人民币67.5万元被烧,16日,贵港金盾公司已经把未完全被烧毁的残损人民币拿到当地银行兑换,换回30万元。
据介绍,贵港市金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成立,目前在职员工170人,拥有运钞车30辆,是全市唯一一家专门从事金融武装押运守护工作的专业化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由贵港市国资委下属广西贵港市港盛投资发展公司控股。公司成立以来,已与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交行、北部湾银行、广西桂银村镇银行签订了守押合同。
这名黎姓工作人员说,事故发生后,该公司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16日已经与贵港市金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投保的广西北部湾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被烧的人民币,保险公司将在三日内全额赔付。
黎介绍,当天贵港市金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所押运的钱款包括:广西横县六景至钦州的高速公路7个收费站的款项,该段高速路内的两个加油站的款项及一个便利店的款项。
对于网上质疑:运钞车所用装钱的箱子应为金属制品,装在这样的箱子里的钱款应该不容易被焚毁。黎回应称,贵港市金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当天押运途中,有胶质箱子也有铁质箱子。
据悉,车上运载着11箱钞票。
4月15日,该贵港籍押钞车途径六钦高速116KM+850M处时突然起火,车辆瞬间变成“火”车。接到报警后,交警、消防等救援人员及时赶到,将大火扑灭,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当天中午11时许,钦州交警部门接到报警称:“有一辆押钞车在六景高速公路116KM+850M处起火燃烧,请求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钦州特勤大队立即组织民警与协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民警来到事故现场看见车辆火势猛烈,被烧得面目全非。由于风力过大,火苗烧至旁边的桉树林,经过民警与消防官兵一个多小时的紧张扑救,火势终于得以控制。
钦州市警方17日向中新网记者表示,目前正就15日中午发生在六(景)钦(州)高速公路的运钞车起火事件进行调查。
钦州消防部门17日介绍,事故运钞车事发当天从南宁开往钦州中马产业园区,消防员赶到现场救援时,车上押运公司人员称,当时他们行驶到事发路段时,车头突然窜出火苗,司机用车载灭火器扑救,不料灭火器已过期失效,于是他们马上将车内的11箱钞票进行转移。在转移过程中,由于风势太大,而且车上五名安保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大火很快便引燃了放在一旁的钞票箱和灌木丛,风涨火势,大火很快便扩散致附近的山上,引发熊熊山火。11时45分左右,消防人员赶到现场救援时,起火车辆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现场浓烟滚滚,风势较大,汽车的车身冒出1米多高的火苗,着火车辆旁还存有刚燃烧的大量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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