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早已明文规定在城市建设规划区内严禁乱搭乱建,但我们这里还是有人违规建房,大的有三楼之高,100多平方米,最小的也有50多平方米。”5月1日,有网友通过“问政四川”反映,渠县渠江镇南坝社区七、八社有六七户村民私自违建房屋。
5月12日,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此作出回复称,经调查,渠江镇南坝社区七、八社多户村民存在违规建房和擅自将原圈舍扩建的现象。目前,该局已对违规建房的村民依法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限期依法自行拆除,对扩建的圈舍已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了拆除,并督促其恢复原貌。
同时,渠县住建局表示,相关部门将建立互联机制对该社违建情况进行时时监管,严防违建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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