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从5月开始,全省已进入汛期,已有部分地方发生较重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月1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意识,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据预测,今年汛期四川盆地东北部、西北部等部分地区降雨偏多,发生中等偏高洪涝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地震灾区、盆周山区和川西高原山洪泥石流灾害易发多发,防汛减灾形势严峻。《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落实以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度,迅速对防汛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督查、再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加强对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服从和服务于防汛减灾工作。
围绕落实防汛工作措施,《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山洪地质灾害防范、江河防汛、涉水工程安全度汛和城镇防洪排涝等工作重点,围绕坚决防止人员伤亡这一目标全面落实工作措施。强化隐患排查和处置,按照时间上“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空间上“全面拉网、不留死角”的原则,对所有可能存在防洪安全隐患的人员居住地和活动场所,尤其是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地震灾区相对集中安置点及重建项目施工点、在建涉水工程及其施工营地、水库水电站、重要堤段、尾矿坝、桥梁路段等进行排查。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发布灾害预报信息,逐级传达到位并建立信息传达确认机制。强化巡查值守,灾害高发易发区的每个村组及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落实巡查人员,必要时加派人员实行24小时巡查。强化预案完善和演练,有条件的地区应在主汛前至少举行一次抢险避险演练。强化避险转移,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会商、督查、应急保障、信息报送及确认等防灾救灾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着重抽查防汛任务重的市(州)、县(市、区)和乡镇、村组。各地要与辖区内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建立汛期联动机制,根据工程规模大小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确保各项部署、各类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到位。及时补充各类物资,适当增加防汛抢险人员,确保一有需要随时投入抢险。
我省强化严肃防汛工作纪律,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在防汛紧要时刻,有防汛任务的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证在岗在位,加强值守;县(市、区)、乡镇党政一把手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属地;三分之二的乡镇干部必须留守基层,村组和社区干部要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灾害监测预警和转移群众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和责任事故的,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知》还对做好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妥善安置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伤病能得到及时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