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立法质量,四川省政府法制办于9月2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四川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意见。这份草案代拟稿提出,地震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授权省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发布。擅自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或编造、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领域法律制度建设,继近年出台《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和《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后,2014年9月,面向社会征集下一年度立法计划时,《四川省地震预警管理暂行办法》(编者注:此为之前拟定的文件名)得票数很高,说明社会对此非常关注。省政府法制办农林城建处副处长郑天柱告诉记者,今年2月,省政府将《四川省地震预警管理暂行办法》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并交由省地震局起草。
今年8月,成都一家民间地震预警科研机构在手机客户端上,发起了一次不告知的地震预警“演习”,引起各界关注,同时引发了政府地震部门和社会防震减灾力量之间“短兵相接”,引发了社会对地震预警如何依法开展的思考。
9月22日,四川省地震局向该研究机构送达《行政指导意见书》,重申研究机构或社会企业无权擅自发布地震信息,无权组织社会性地震演习、演练。9月29日下午,该研究机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已经向省地震局发出了关于纠正这份意见书错误行政行为的函。
巧合的是,当地震预警争论话题有可能进一步发酵之时,在9月29日当天,省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集《四川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草案代拟稿)》意见。
这份草案代拟稿提出,地震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授权省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地震预警系统建设以及地震预警相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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