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广大群众出行安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交通秩序,蓬安交警部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从10月21日至11月30日至)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整治行动(简称“头盔行动”)和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行动。
据了解,整治期间,蓬安交警大队组织专门警力集中利用每天早晚上下班高峰时段和赶集日,在县城主要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及区域严查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交警、各派出所及交通执法中队还将把整治区域延伸到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依法严肃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该局共出动警力230人次,共查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197起,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行为102起,暂扣电动三轮车15辆次。
|